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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办法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发布时间:2023-6-20

摘要

湿陷性黄土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土,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工程要求,采取相应合理的地基处理措施。本文针对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产生的危害,简述了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方法、方案确定等问题,可在实际工作上加以参考借鉴。

关键词

湿陷性黄土 地基处理 垫层法 方案

引言

地基处理与建(构)筑物的安全密切相关,而在我国北纬33o~47o间的西北地区广泛分布湿陷性黄土的不利工程地质条件。当地基存在强度、稳定性和不均匀沉降等问题,必须进行地基处理以保证建(构)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因此在湿陷性黄土的地基处理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传统方法:

防止或减小建(构)筑物浸水湿陷的措施主要有地基处理措施、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三个方面。建筑物的地基处理方法应采用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处理方法,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一般用于地基不处理或消除地基部分湿陷量的建筑,以弥补地基处理的不足。而防水措施主要为场地布置、地面防水和排水沟设置等。结构措施主要为减小和调整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或使结构适应地基的变形。

1、垫层法

垫层法是一种浅层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传统方法,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使用较广泛,具有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和施工简便等特点。垫层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1~3m。换填材料一般为压缩性低强高的素土、灰土、石灰粉煤灰等或其他稳定性高、无侵蚀性的材料。经分层夯实、碾压密实的施工处理,最为基础的持力层。当建筑物地基需提高承载能力,或消除部分湿陷性,常采用此方法处理地基。

2、强夯法

强夯法近年来由于施工机械的发展,夯实的深度越来越大,在工程实践中取得很好的效果。强夯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Sr≤60%的湿陷性黄土。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3~12m。强夯法适用大吨位的起重器,将巨型锤提至高空,释放重锤使其自由下落,形成巨大的冲击能量,强制压实与振密地基 ,从而提高土的强度,降低土的压缩性,消除湿陷性。同时还能提高土层的均匀程度减少建筑物的差异沉降。同时采用强夯法进行地基处理前,应在场地内进行试验性的试验。实践证明,此法具有质量好、工期短和造价低等经济技术优势

3、挤密法

挤密法是一种人工复合地基,主要是利用沉管、爆破、冲击、夯扩等方法在湿陷性黄土地基中挤密填料孔再用素土、灰土、必要时采用高强度水泥土、分层回填夯实以加固湿陷性黄土地基,提高其强度,减少其湿陷性和压缩性。挤密法适用于对地下水位以上,饱和度Sr≤65%的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厚度一般为5~15m。但通过实践证明:挤密法对土的含水量要求较高(一般要求略低于最优含水率),含水量过高或过低,挤密效果都达不到设计要求,这在施工中很难控制,因为湿陷性黄土的吸水性极强且易达到饱和状态。对于含水量<10%的地基土,特别是在整个处理深度范围内的含水量普遍偏低的土质中是不易采用的。

4、预浸水法

预浸水法是利用黄土浸水后产生自重湿陷的特性,在施工前进行大面积浸水使土体预先产生自重湿陷,以消除黄土土层的自重湿陷性。预浸水法适用范围为自重湿陷性黄土,湿陷性等级为Ⅲ或Ⅳ,可消除地面下6m以下湿陷性黄土层的全部湿陷性,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为6m以上,尚应结合垫层或者其他处理方法。预浸水法用水量大、工期长,一般应比正式工程至少提前半年到一年进行,对于缺水少雨、水资源贫乏地区,不易采用,当土层下部存在隔水层时,预浸时间加大,工期延长,都将是影响工程的因素。

5、其他方法

复合地基等其他地基处理方式也可作为建筑物的湿陷性的选择。复合地基是指多种深层加固的方式形成的桩和被挤密的桩间土构成的地基,它有别于桩基和天然地基。处理原理主要分为固接、挤密、置换和化学加固等,根据桩体的材料不同。施工方法不同,则地基处理的效应也不同,在工程应用上要充分理解复合地基的效应,避免土体的破坏等问题。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方案确定: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直接关系建筑物的安全,意义重大,同时地基处理的方法很多,一定要针对相应的工程实际,综合判断,选择经济合理的最优解决方案。因此在方案前期就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详勘资料和地基基础的设计资料,结合当地的地基处理经验和施工工艺,进行论证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使用要求等因素,制定多套可行性行的处理办法,通过对处理的适用范围、处理效果的预设、施工技术和进度和综合造价等多方面比较,选择合理的方案;但在实际工程施工前,根据规范要求进行一定的现场试验是十分必要的,是对地基处理方案的一个验证,必要时及时修改处理方案。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应避免的问题:

1、方案前期的存在问题

在地基处理方案确定上不能做到因地制宜。未根据实际的工程地质和项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制定较好的方案,更不可能是最优方案;同时也存在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适用范围没有正确的判断,遇到问题可能盲目的扩大应用范围,从而可能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和增加工程风险。

2、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复杂、难度大,必须精心施作。而部分施工单位存在素质低和体制管理参差不齐,对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不足,忽视技术交底、质量监理和对处理结果的必要检验等问题。

3、其他的问题

由于地基处理的偏经验法,实际实践与理论是有一定的差距,对地基处理工种工法及一般理论探讨十分必要。同时地基处理的质量检测的十分重要,但不少工法的检测手段不是很完善,还是需要改进的

结束语:

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的应用,在尊重实际情况,合计选择相应的处理方案,施工质量严控,新技术新机械的研发,新技术新理论的研究,提升地基基础的检测能力,深化施工管理和施工队伍在综合素质的建设等各方面的改善,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更加优化的处理方案,保证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 华南理工大学.地基与基础[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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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JGJ340-2015.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6]胡彦春. 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评述[J]. 岩土工程,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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